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全面提高公司思政课的教学效果,提升教师队伍教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集体备课的目的
备课是讲课的起始环节,是教师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先决条件。集体备课是教师掌握教学规律,积累教学经验,专门研究教学、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有效措施,也是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的良好途径和重要环节。
第二条 带领教师集中学习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贯穿融入教学。
第三条 掌握教学进度,统一教学要求,使全体教师密切配合,步调一致搞好教学工作。
第四条 集思广益,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齐心协力,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
第五条 促进新入职教师快速成长,提升教学业务能力,形成严谨治学的良好教风。
第二章 集体备课的内容
第六条 明确教学进度,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集思广益,研究和探讨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进度安排、教材及配套教学辅导材料的选用、教学内容理定、教学重难点解析、试题库建设、相关课程之间的技术衔接等问题。
第七条 讨论相关专题前沿进展内容和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确保传授知识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先进性。集中研讨教学共性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促进同一门课程教学内容、方法的相互交流、彼此促进,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第八条 研究讨论和决定课程考试考核工作,规范考试程序,反馈教学效果。
第三章 集体备课的组织
第九条 从部门层面,定期组织全员集体备课,集中研讨教学共性问题,促进各门课程有效衔接,充分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时效性。每学期不少于1次。
第十条 以教研室为单位,分课程组织集体备课。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安排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至少固定集体备课3次,机动1-2次,每月不少于1次。
第十一条 每次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提前确定集体备课时间、指定主讲教师、明确主讲内容。做到“六备”:备教材内容、备重点难点、备员工水平、备教法设计、备学法指导、备实践教学。全体教师均应认真对待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准备,积极发言,在集体备课后互相听课,互学互鉴,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十二条 参加集体备课的成员应包括:教研室主任和所有的思政课专兼职教师;不定期邀请公司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思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员工管理部门党总支书记等领导参加集体备课会。
第四章 集体备课的要求
各教研室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教材和教学大纲定期组织集体备课。
应包括以下安排:
第十三条 学期初围绕本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研究确定教学进度和重难点内容(含实践教学),准确把握教材基本精神,做到“四统一”: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难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组织实践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说课、讲示范课,加强对其他教师的引领带动。主讲教师按照实际教学场景,认真进行课前准备,突出整体构思、理论框架、重点和难点等,统一解答教学困惑,加强全体教师对思政课教学规律的把握。
第十五条 配合部门教学督导组组织新任职教师进行试讲,提出意见建议。骨干教师在集体备课中,应该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程知识点等方面给新任职教师以必要的指导。
第十六条 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开展研究,讨论融入教学实践的途径和模式等。
第五章 实施与保障
第十七条 教研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记录集体备课的内容和过程,记录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集体备课时间、地点、备课科目、主持人、参加人员、主备课教师、备课内容(章节)、学时、主备课教师陈述内容;集体讨论内容(每位老师的发言)、备课小结等。期末结束时记录人整理好备课记录,装订存档。
第十八条 各教研室应积极发挥创造性,丰富集体备课载体。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兼职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充分了解员工思想政治状况,提高备课针对性。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集体备课,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增强备课效果。
第十九条 集体备课时间教师不得做任何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